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拟将英文名称由“Shanghai Taisheng Wind Power Equipment Co., Ltd.”变更为“TSP Wind Power Group Co.,Ltd.”,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布局,公司规模日益壮大,业务范围已从单一的塔架产品制造,逐步扩展至塔架、海工、混塔、新能源开发、投资控股等多产品组合和多业务协同发展的模式,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江苏、内蒙古、新疆等8个省(含自治区和直辖市)。
为了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定位和战略规划,打造综合性、集团化管理平台,公司拟对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依旧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修改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为提升决策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优化治理结构,公司拟缩小董事会人数规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Taisheng Wind Power Equipment Co., 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SP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5人。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章程》。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及证券代码“300129”保持不变。
2. 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3.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