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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的股份存在新增被冻结情形,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质押冻结起始日冻结到期日冻结法院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1.5%0.13%2025. 5.222026.5.21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2、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383,2608.74%16,330,00069.84%6.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公司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此次光恒昱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冻结系其与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违约纠纷案件所致,光恒昱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50,000股,期限为一年。光恒昱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光恒昱原自201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的10年经营期限正式届满,但因合伙人内部对于届满延续经营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办理延续经营的相关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期限届满且未延期。光恒昱如不能向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延续经营申请,将被列为异常经营状态,甚至面临解散清算等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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