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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兴明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1,859,353,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1,132,899,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726,454,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9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表共9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930,650,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4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204,19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726,454,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92%。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黎乃运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第7项、第8.01项、第8.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72,009192,06689,700股份数量(股)930,369,215192,06689,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48%0.0103%0.004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97%0.0206%0.0096%

2.《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06,809196,866150,100股份数量(股)930,304,015196,866150,1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13%0.0106%0.0081%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7%0.0212%0.0161%

3.《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66,309196,76690,700股份数量(股)930,363,515196,76690,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45%0.0106%0.0049%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91%0.0211%0.0097%

4.《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24,809272,96656,000股份数量(股)930,322,015272,96656,0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23%0.0147%0.003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47%0.0293%0.0060%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48,827,4768,984,7521,541,547股份数量(股)920,124,6828,984,7521,541,547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4339%0.4832%0.0829%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8689%0.9654%0.1656%

6.《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8,880,415413,91059,450股份数量(股)930,177,621413,91059,45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5%0.0223%0.0032%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91%0.0445%0.0064%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87,286205,23961,250股份数量(股)930,384,492205,23961,25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57%0.0110%0.0033%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14%0.0221%0.0066%

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87,936208,03957,800股份数量(股)930,385,142208,03957,8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57%0.0112%0.0031%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14%0.0224%0.0062%

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83,036208,93961,800股份数量(股)930,380,242208,93961,8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54%0.0112%0.0033%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09%0.0225%0.0066%

8.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89,236202,93961,600股份数量(股)930,386,442202,93961,6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58%0.0109%0.0033%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16%0.0218%0.0066%

8.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8,894,215390,61068,950股份数量(股)930,191,421390,61068,95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53%0.0210%0.0037%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06%0.0420%0.0074%

8.0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1,859,094,136193,43966,200股份数量(股)930,391,342193,43966,20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60%0.0104%0.0036%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21%0.0208%0.00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黎乃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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