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自查报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赵晋琳、黄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