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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5: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7、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未发现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单位:元)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关联采购

643,578.98

深圳海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

合计 2,074,771.70

1,431,192.72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较小,在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同时,鉴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到期,尚有3,979.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因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无法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待资金压力有所缓解时,将尽快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重点关注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审计部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一旦发现不合规行为及时反馈并要求相关方予以纠正。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并重点关注大股东业绩补偿、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三)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提升监督的力度和深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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