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3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假定本次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适用,据此计算的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减少9,514.20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8,43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93%。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025年度累计折旧约9,386.3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9,05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为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1)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经公司综合评估,原有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无法客观反映实际信用风险
等情况,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现有的主要机器设备以国际或国内一流厂家为主,并严格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投产至今未有超负荷使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公司机器设备使用时间已超过原估计使用年限。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决定对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数字化债权凭证 | 3个月以内 | 3.19% | 未逾期 | 0.50% |
3-6个月 | 3.90% | 逾期1-60天 | 5.00% | |
6-12个月 | 16.55% | 逾期61-120天 | 30.00% | |
1-2年 | 69.18% | 逾期121-180天 | 40.00% | |
2年以上 | 100.00% | 逾期181-365天 | 50.00% | |
逾期1-2年 | 90.00% | |||
逾期2年以上 | 100.00% |
(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类 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机器设备 | 5-10 | 5.00 | 9.50-19.00 | 5-15 | 5.00 | 6.33-19.00 |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假定本次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适用,据此计算的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减少9,514.20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8,43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93%。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025年度累计折旧约9,386.3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9,05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74%。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5〕3-77号)。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