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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5-034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98,611,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7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3,787,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4,823,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5,148,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24,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4,823,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8,45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反对1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9%;反对1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8,45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2%;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3%;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8,456,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8%;反对1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8,4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7%;反对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30%;反对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5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8,44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8%;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8,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25%;反对1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9%;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8,4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1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83,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82%;反对1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0%;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98,45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5%;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0%;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2%;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1,02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0%;反对1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9,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8%;反对1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7%;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本议案关联股东傅宇晨、傅晓阳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7,417,146

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98,43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2%;反对1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3%;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6,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0%;反对1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6%;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4%。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8,44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8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69%;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6%;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同意21,45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8%;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18%;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本议案关联股东傅宇晨、傅晓阳、孟祥历、叶玲莉、王琼、马红梅、刘点、张茂利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77,001,519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8,45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8%;反对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36%;反对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赵江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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