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董事会同意补选曹爱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意补选曹爱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同意补选曹爱民先生为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曹爱民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曹爱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年8月至1996年3月,任西安市财政局工交处副科长;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任西安高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8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4月至今,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担任陕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兼任陕西省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咨询业协会副会长、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