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瑞根)(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28日,下同),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会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均进行认真审阅,以便为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表决,为会议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事项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 |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0 | 0 |
审计委员会会议 | 4 | 4 | 0 | 0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 3 | 3 | 0 | 0 |
董事会 | 6 | 6 | 0 | 0 |
股东大会 | 4 | 4 | 0 | 0 |
二、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及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3)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授信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各种契机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瑞根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