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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忠)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忠)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下同),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会议的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均进行认真审阅,以便为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表决,为会议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事项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5500
董事会101000
股东大会5500

二、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及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的议案》。

(2)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同时,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

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等,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对LED行业的理解,就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过程提出了要加大技术投入和人才引育保障的建议。在业务发展方面,本人也向管理层提出要利用好大股东战略协同的优势,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公司治理方面,本人向管理层提出要持续加强关键少数的培训,加强合规意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为独董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措施。在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方面,如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授信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提醒上市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避免大股东资金占用,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踊跃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监管培训,特别是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7月于北京举办的“2024年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本人增强了对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合规制度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2024年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 忠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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