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乾照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0号文批复,公司于2022年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0,763,769.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79,236,230.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361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0,803.50万元(其中: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7,879.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2,923.62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29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4,017.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77,120.12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10,500.00万元,券商理财产品32,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36.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交通银行厦门升平支行 | 352000670013000861730 | 641.64 |
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508607 | 105.55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37510180800685116 | 1,419.44 |
中国银行南昌湾里支行 | 197753651435 | 239.37 |
建设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 36050152025000002121 | 2,103.48 |
北京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 20000038666200084174684 | 1,077.17 |
光大银行南昌顺外路支行 | 50100188000975366 | 49.67 |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50023888000004655 | - |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50021488000050492 | - |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50022788000000863 | - |
合计 | 5,636.32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913.46万元,“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投入募集资金14,454.71万元,合计投入募集资金24,368.1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917.66万元,“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962.2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2,923.6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70,803.50万元。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42,5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0,500.00万元、券商理财产品32,000.00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买入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预计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乾照”)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财富证券吉祥看涨鲨鱼鳍116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4年2月8日 | 2025年1月22日 | 2.6%或3.6% |
2 | 江西乾照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1号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4,000.00 | 2024年5月17日 | 2025年2月19日 | 1%至上不封顶 |
3 | 乾照光电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4年8月28日 | 2025年3月3日 | 1.75%或2.45%或2.65% |
4 | 乾照光电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00.00 | 2024年9月13日 | 2025年3月18日 | 1.75%或2.3%或2.5% |
5 | 江西乾照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吉祥双盈鲨鱼鳍177号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4,500.00 | 2024年10月23日 | 2025年3月26日 | 1.7%-3.2% |
序号 | 买入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预计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6 | 江西乾照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500.00 | 2024年10月23日 | 2025年3月25日 | 1.5%-5.85% |
7 | 江西乾照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聚益第24625号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4年10月23日 | 2025年2月19日 | 1.5%-3.45% |
8 | 江西乾照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吉祥看涨鲨鱼鳍191号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4,000.00 | 2024年11月25日 | 2025年3月26日 | 1.83%-2.83% |
9 | 江西乾照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6,000.00 | 2024年11月25日 | 2025年4月14日 | 2% |
10 | 江西乾照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吉祥双盈鲨鱼鳍 150 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4年7月12日 | 2025年1月8日 | 2.1%-3.05% |
合计 | 42,500.00 | - | - | - |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已将前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共计4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
2024年期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乾照光电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乾照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乾照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68.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803.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6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 | 是 | 115,000.00 | 75,000.00 | 9,913.46 | 17,917.66 | 23.89% | 2025年12月31日 | 553.84 | 553.84 | 否 | 否 | |||||
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 | 40,000.00 | 14,454.71 | 19,962.22 | 49.91% | 2025年8月31日 | 1,549.77 | 1,549.77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923.62 | 32,923.62 | - | 32,923.6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7,923.62 | 147,923.62 | 24,368.17 | 70,803.50 | -- | -- | 2,103.61 | 2,103.6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7,923.62 | 147,923.62 | 24,368.17 | 70,803.50 | -- | -- | 2,103.61 | 2,103.6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受行业下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鉴于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市场环境变化等多因素影响,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本着审慎原则,公司适度放缓投资节奏,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统筹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共计40,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36.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7.8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084.0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2025年1月7日,公司已将前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5,636.3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5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32,000.00万元用于购买券商理财产品,3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
编制单位: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 | 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 | 40,000.00 | 14,454.71 | 19,962.22 | 49.91% | 2025年8月31日 | 1,549.77 | 否 | 否 | ||||||||||||||
合计 | -- | 40,000.00 | 14,454.71 | 19,962.22 | -- | -- | 1,549.77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Mini/Micro、高光效 LED 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40,000 万元)用途,用于新项目“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林 琳 | 王成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