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陈忠先生、汤有谨先生、罗斌先生(离任)、张瑞根先生(离任)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