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6.9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2024-078)。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26.97元/股调整至不超过26.89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8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74%,最高成交价
21.16元/股,最低成交价20.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993,1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