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5-03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4人,代表股份335,443,33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9.3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6,636,77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8.25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0人,代表股份18,806,552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08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18,806,552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08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18,806,552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084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7、议案8、议案11至议案13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9、议案10、议案14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904,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87%;反对4,77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9%;弃权766,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470%;反对4,77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795%;弃权766,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67,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76%;反对4,78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9%;弃权793,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0,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491%;反对4,78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27%;弃权793,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7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2%;反对4,77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44%;弃权793,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5,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63%;反对4,77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56%;弃权793,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7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8%;反对5,57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5%;弃权696,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9,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781%;反对5,57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174%;弃权696,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5%。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14,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35%;反对5,50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5%;弃权922,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77,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162%;反对5,50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82%;弃权922,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 《2025年度董事长刘双广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42,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379%;反对5,93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1%;弃权944,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952%;反对5,93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00%;弃权944,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48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2审议通过 《2025年度董事贾幼尧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1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24%;反对5,95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6%;弃权9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股东王云兰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532%;反对5,95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46%;弃权9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黄国兴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3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98%;反对5,95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3%;弃权9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532%;反对5,95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46%;弃权9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4审议通过 《2025年度独立董事江斌先生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2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4%;反对5,861,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2%;弃权
960,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270%;反对5,861,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48%;弃权960,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5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2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3%;反对5,781,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7%;弃权1,039,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259%;反对5,781,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442%;弃权1,039,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6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罗翼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58,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72%;反对5,73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6%;弃权1,047,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1,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211%;反对5,73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13%;弃权1,047,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7%。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会主席黄海涛先生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37,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17%;反对5,86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7%;弃权1,035,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6%。股东黄海涛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878%;反对5,86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84%;弃权1,035,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2审议通过 《2025年度监事孙倩女士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9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73%;反对5,207,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4%;弃权1,040,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8,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60%;反对5,207,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99%;弃权1,040,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3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周洁莹女士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10,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32%;反对5,89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4%;弃权1,037,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7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57%;反对5,89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461%;弃权1,037,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24,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73%;反对5,95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4%;弃权8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7,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34%;反对5,95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43%;弃权8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79,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34%;反对6,162,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0%;弃权501,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2,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668%;反对6,162,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56%;弃权501,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458,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0%;反对4,23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7%;弃权7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943%;反对4,23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01%;弃权7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网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359,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57%;反对10,27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37%;弃权807,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621%;反对10,27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459%;弃权807,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3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603%;反对5,07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46%;弃权816,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1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684%;反对5,07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23%;弃权816,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687,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40%;反对4,97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6%;弃权783,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926%;反对4,97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35%;弃权783,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9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64%;
反对5,60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0%;弃权743,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51%;反对5,60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32%;弃权743,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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