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高新兴: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斌、胡志勇、罗翼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