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5-00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7日下午16:30-17: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昱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47,868,103.98元,公司实收股本43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意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