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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及会计师意见

1.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曦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张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述立案调查的核心行为之一,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曦于2021年2月在未经内部审批流程及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之一与债权人高彩娥签订 《借款协议》。2023年11月,高彩娥对公司、张曦、张华芳提起诉讼,诉讼金额5,000万元及利息。2024年3月,公司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对共同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诉讼事项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中对公司违规借款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在《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中对原实际控制人张曦被立案调

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5)中对违规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2024年5月8日,公司在《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中对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于违规共同借款诉讼考虑可能需履行偿还或代偿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6,045.45万元(含利息),并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及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违规共同借款事项诉讼案件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受此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评估以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全部影响。鉴于调查事项存在特定性,违规借款事项主要影响预计负债及信用减值损失等特定科目,尽管前述事项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具有重大性,但不涉及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管理层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完整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合理评估相关影响,因此立案调整事项及违规借款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德皓国际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涉及违规共同借款事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确认预计负债6,045.45万元。2024年度利润表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63.13万元,扣除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并未发生变化。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无法合理估计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潜在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高度重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德皓国际基于其专业判断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董事会对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提出了消除相关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尽快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意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关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的发生,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化解其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1. 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 (2023)京仲案字第00629号、(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 (2024)浙01民终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 (2023)京仲案字第00629号]已终局裁决,本次仲裁裁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 (2024)浙01民终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判决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若公司所涉相关诉讼案件最终司法判决公

司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或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方全额赔偿、向张曦先生及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避免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造成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张曦先生的立案调查进展,依法依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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