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华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华伍股份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人员信息:现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488家,收费61,034.29万元,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伍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华伍股份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华伍股份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