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