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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新机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号)同意,公司本次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324,2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068.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86.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582.0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2023年2月17日出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022)。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24,367.8724,367.876,121.54
2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9,205.989,205.984,033.714
3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495.0612,495.061,633.31
4补充流动资金10,513.1110,513.1110,566.85
合计56,582.0156,582.0122,355.41

注:上表各分项之和若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在建募投项目“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完成的建设内容与公司新增80亩土地的建设需求进行整合和变更,整合变更后,项目名称为“科新机电高端装备数智化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对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内部投入计划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和“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项目”两项目中截至2025年2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9,951.8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整合变更后的新项目建设。同时将在建募投项目“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9,205.98万元调整至6,317.40万元,调减的2,888.58万元募集资金也将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备注
1科新机电高端装备数智化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45,347.5939,751.50该新项目为整合变更,项目总投资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包含整合变更前原“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和“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项目”前期已经投入的金额。
2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6,317.406,317.40该项目总投资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包含前期已经投入的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10,513.1110,513.11-
合计62,178.1056,582.0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已经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控制措施

(一)投资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低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品种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确保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不良影响。

九、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东北证券对科新机电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杏根谢敬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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