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第 1 页,共 3 页
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3192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
第 2 页,共 3 页
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3192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 1 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5号),公司于2021年7月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3,768,366股。截至2021年7月22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23,768,36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3.14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49,999,989.24元,全额存入广发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的9550880218643200269银行账户。另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法律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059,999.74元 (含增值税739,245.27元),手续费23,768.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36,916,22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 第32-10001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金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5,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 1,071.24 |
加: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 997.96 |
减:发行费用 | 1,308.38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22,140.56 |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7,658.04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5,962.22 |
其中:购买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962.22 |
第 2 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该《存储制度》于2020年10月2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 (含子公司) 已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于2021年8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1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8112301011400746651 | 13,483.17 | 3,330.18 | 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
2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3166510123 | 10,054.98 | 8,607.90 | 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
3 | 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4779010252 | - | 95.73 | |
4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1302049829202102083 | 31,473.31 | 4,730.07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
5 | 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1302049829202102110 | - | 25.64 | |
6 | 宿州粮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1302049819100262667 | - | 17.48 | |
7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 | 9550880218643200179 | - | 9,155.22 |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 |
合计 | 55,011.46 | 25,962.22 |
注1: “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
技有限公司,“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宿州粮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将募集资金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 为合理利用现有银行账户,本公司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募集
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账号:9550880218643200179) 变更为“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注3: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5,000万元,初始存放金额55,011.46万元,差额11.46万元
系募集资金到位至转入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之间的利息收入。
第 3 页
经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经营规划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30,900万元调整为8,493万元,并将调减的22,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2023年5月23日,公司 (含子公司) 及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针对变更后的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全资孙公司宿州粮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7月18日,公司 (含子公司) 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4,786.89万元以及支付的发行费用1,308.3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 [2021] 第32-10021号),以上资金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募投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8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第 1 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000.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58.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98.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40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7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合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3,800.00 | 13,800.00 | 1,850.99 | 10,607.61 | 76.87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 否 | 10,300.00 | 10,300.00 | 941.87 | 1,710.54 | 16.6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 是 | 30,900.00 | 8,493.00 | 383.78 | 4,036.25 | 47.52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 | 是 | - | 22,407.00 | 4,481.40 | 13,444.20 | 60.00 | 2023年6月1日 | 2,350.05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000.00 | 55,000.00 | 7,658.04 | 29,798.60 | - | 2,350.0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第 2 页
合计 | 55,000.00 | 55,000.00 | 7,658.04 | 29,798.60 | - | 2,350.0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 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推进。该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企业创新能力以及科技竞争力得到提升,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跻身国际种业行业先进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2、 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无法体现项目预期效益。该项目进展缓慢,主要原因系:①前期受国内外形势影响,项目正式开展时间推迟。②安哥拉育繁推一体化项目于2024年初申请办理项目用地使用权法律手续,相关文件于2024年5月才得以批复,向安哥拉投资局申请投资建设更新备案于2025年2月才初审通过,进度缓慢。③受2023年底至2024年初孟加拉政府选举影响,孟加拉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本地备案工作进行缓慢。2024年7月孟加拉发生大规模反公务员岗位配额制抗议活动,项目所在地位于达卡周边,受局势影响及人员安全考虑,项目推进延缓。随着孟加拉临时政府成立,整体安全形势已趋平稳,公司在2024年四季度重新推进项目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孟加拉投资发展局的投资备案,正在向孟加拉当地土地局申请种子加工中心项目建设备案中。 3、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受前两年整体环境的影响,实施进度滞后。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轻资产负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项目的经营规划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30,900万元调整为8,493万元,并将调减的22,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2024年6月,根据青贮玉米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孙公司宿州粮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粮顺”)为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实施主体,将“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核心基地以业务占比较大的宿州为中心布局,在宿州进行基地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宿州项目用地使用权证已于2025年1月才取得,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已完成,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4、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公司已按照协议支付60%股权转让款,标的公司于2023年5月完成交割,6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2023年1月-12月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33.55万元,完成其2023年度业绩承诺不低于3,100万元的目标;2024年度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50.05万元,未能实现其2024年度业绩承诺3,320万元。2024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主要原因系:①玉米种子市场审定品种多,市场竞争激烈。同时,玉米作为大宗商品,其种子价格受到商品粮价格波动影响,2024年玉米粮价持续走低,导致种子毛利率下降。②近年来,新纪元主要制种基地甘肃张掖地区制种单价上涨,种子生产成本增加。③新纪元主流品种 |
第 3 页
2023年在核心市场遭遇特殊气候影响表现欠佳,导致2024年销量有所下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的青贮玉米种子基地原安排在广东湛江,安徽阜阳,安徽宿州,安徽蚌埠,安徽淮北,江苏盐城,山东临沂和东营,河北正定,河南新乡,东北辽宁、黑龙江,内蒙通辽、赤峰等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已调减至安排在安徽阜阳,安徽宿州,安徽蚌埠,安徽淮北,江苏盐城,山东临沂和东营,河北正定,河南新乡、黑龙江等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4,786.89万元以及支付的发行费用1,308.3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专项审核,以上资金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第 4 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 8,493.00 | 383.78 | 4,036.25 | 47.52 | 2025 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 67.90%股权项目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 | 22,407.00 | 4,481.40 | 13,444.20 | 60.00 | 2023年6月1日 | 2,350.05 | 否 | 否 |
合计 | - | 30,900.00 | 4,865.18 | 17,480.45 | - | - | 2,350.05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1、 变更原因 由于前两年国内外形势影响,设备原产地欧洲设备生产量减少、海运滞后,机械设备未能按照项目进度采购到位。因此公司由原计划的“自购”设备方式改为“购买+租赁”设备方式,通过联合社会力量满足青贮玉米收贮加工等机械需求。上述运营实践, 充分挖掘社会现有资产效能,有效降低重资产带来的负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公司在建设规模及生产目标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减,聚焦重点区域,在较为经济的运输半径内为优质、核心、大型客户供应产品。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原来的30,900万元 缩减为8,493万元,并将调减的22,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67.90%股权项目”。 2、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述变更经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见附件1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