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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及核查,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聚焦优势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定价结果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欢雪

吴清和

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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