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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一致通过选举高洪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洪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主管中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山东金泰集团药物研究所实验员、课题组长;济南三株药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药理室主任;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公司海南生产基地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经理兼法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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