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700018号
鉴证报告第2页 共2页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芝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秀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文青
中国·武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号文核准,康芝药业于2010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1,20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8,797,7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 金额(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40,560,779.55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282,112.11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5,589.0040,817,302.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情况2010年5月28日、2012年10月15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海口分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11日公司已注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根据2024年
月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
月
日公司已注销平安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2015年
月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取消2010年6月1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
月
日公司已注销交通银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2019年
月
日更名,以下简称“康芝生物”)、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7日开立)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同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
月
日公司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7月20日,公司与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手足口病项目的超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7月10日公司已注销广发银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
月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药业”)、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2012年11月21日开立)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并在当月内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了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原募集资金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13日公司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
2017年7月10日,全资子公司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宏氏”)、海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
月
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7月
日公司已注销广发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以上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均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 11004088765607 | 0.00 | 2024年7月18日已注销 |
11004088765602 | 0.00 | 定期 | ||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 461602303018800006051 | 0.00 | 2024年7月8日已注销 | |
461602303018010084350 | 0.00 | 2024年7月8日已注销 |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1007098700000238 | 0.00 | 2023年4月11日已注销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 461602303018800004006 | 0.00 | 2023年4月4日已注销 |
461602303018800005955 | 0.00 | |||
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 | 121301511010000563 | 0.00 | 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 | 9550880052313100434 | 0.00 | 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 110061162018010200512 | 0.00 | 2023年4月13日已注销 |
110061162018010022645 | 0.00 | |||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 | 9550880206733000269 | 0.00 | 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
合计 | 0.00 |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已转出并销户。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407.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32,590.17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137,817.63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
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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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4,525.29 | 24,525.29 | 24,525.29 | 100.00% | 2010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3,025 | 921.27 | 921.27 | 100.00% | 201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4.9 | 3,304.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838.71 | 2,742.1 | 2,742.1 | 100.00% | 201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96.61 | 1,096.61 | 1,096.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1,389 | 32,590.17 | 1,096.61 | 32,590.17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投向 | |||||||||||
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 是 | 9,264.64 | 5,655.4 | 5,655.4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295.37 | 5,295.3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 | 否 | 8,000 | 4,270 | 4,270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 | 否 | 18,000 | 18,000 | 18,000 | 100.00% | 2011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 否 | 5,391.09 | 5,391.09 | 5,391.09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 | 否 | 7,800 | 800 | 800 | 100.00% | 2013年03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 | 否 | 4,841 | 4,841 | 4,841 | 100.00% | 2014年08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 | 是 | 6,800 | 3,962.96 | 2.56 | 3,962.96 | 100.00% | 2018年01月0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13.24 | 2,913.24 | 2,913.2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 | 是 | 30,000 | 29,928.28 | 29,928.28 | 100.00% | 2018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1.88 | 71.88 | 71.8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 否 | 32,130 | 32,130 | 32,130 | 100.00% | 2018年07月0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24,558.41 | 24,558.41 | 24,558.41 | 100.00% | 2018年08月2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6,785.14 | 137,817.63 | 2,987.68 | 137,817.63 | -- | -- | -- | -- | ||
合计 | -- | 178,174.14 | 170,407.80 | 4,084.29 | 170,407.80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投资进度已达到100%的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项目、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 |
(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河北康芝进行投资项目、沈阳康芝进行投资项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项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及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结项,8个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对于投资进度较低的2个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其募集资金投入,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为7,386.7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23年4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00.27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2、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因此,公司将不再披露上述结项或终止投入项目的进展和收益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注资康大制药,用于康大制药前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及工商登记等支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107,906,180.00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鉴字【2010】第01020106号”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海通证券发表意见同意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107,906,180.00元,已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备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6.61 | 1,096.61 | 1,096.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 | 2,913.24 | 2,913.24 | 2,913.2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 | 71.88 | 71.88 | 71.8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081.73 | 4,081.73 | 4,081.73 | -- | -- | 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1、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计划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自2010年5月以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投入。鉴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已经有了配套的法规,药品的开发和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平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化平台来实现互补,且更为高效;药品的生产也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集团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各药品的生产基地来实现互补,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生产、集中生产等方式;公司急需销售的部分产品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委托生产或其他合作形式进行生产,以提高公司生产基地使用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利用率。再加上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基本上可以满足后期的新产品转产业化时所需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由于几年来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继续进行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临床研发价值不大,未来公司将在苏拉明其他适应症方面开展相关研究。考虑到药品研发周期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根据公司目前资金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
3、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目前公司本项目地属中山市翠亨新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深中通道中山一侧的第一站,根据2019年6月27日中山市颁布的《中山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该项目所在地块在翠亨新区的新型产业用地规划范围内。新型产业用地是指符合中山产业发展导向,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生产性咨询服务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产业用地,与该项目原定的建成含综合制剂车间的药品生产基地的规划不一致,未来无法满足当地新的规划要求。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地规划要求对该项目资产进行合理处置。以上三个项目的决策程序: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计划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再加上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基本上可以满足后期的新产品转产业化时所需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2、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由于几年来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继续进行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临床研发价值不大,未来公司将在苏拉明其他适应症方面开展相关研究,因此该项目的后续研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3、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受当地政策变化的影响,公司战略也做出相应调整,导致该项目的进度未达预期。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