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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康芝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号文核准,康芝药业于2010年5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1,20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8,79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40,560,779.5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282,112.1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25,589.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0,817,302.6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说明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110040887656070.002024年7月18日已注销
110040887656020.00定期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60510.002024年7月8日已注销
4616023030180100843500.002024年7月8日已注销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10070987000002380.002023年4月11日已注销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40060.002023年4月4日已注销
4616023030188000059550.00
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1213015110100005630.00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0523131004340.00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1100611620180102005120.002023年4月13日已注销
1100611620180100226450.00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2067330002690.00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说明
合计0.00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已转出并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 胜韩 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编制单位: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525.2924,525.2924,525.29100.00%2010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25921.27921.27100.00%201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4.93,304.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38.712,742.12,742.1100.00%201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96.611,096.611,096.6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8932,590.171,096.6132,590.17--------
超募资金投向
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9,264.645,655.45,655.4100.00%2011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95.375,295.3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8,0004,2704,270100.00%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18,00018,00018,000100.00%2011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5,391.095,391.095,391.09100.00%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7,800800800100.00%2013年0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4,8414,8414,841100.00%2014年08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6,8003,962.962.563,962.96100.00%2018年01月0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13.242,913.242,913.2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30,00029,928.2829,928.28100.00%2018年0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8871.8871.8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32,13032,13032,130100.00%2018年07月0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24,558.4124,558.4124,558.41100.00%2018年08月29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46,785.14137,817.632,987.68137,817.63--------
合计--178,174.14170,407.804,084.29170,407.8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投资进度已达到100%的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项目、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河北康芝进行投资项目、沈阳康芝进行投资项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项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及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结项,8个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对于投资进度较低的2个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其募集资金投入,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为7,386.7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23年4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00.27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2、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因此,公司将不再披露上述结项或终止投入项目的进展和收益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注资康大制药,用于康大制药前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及工商登记等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107,906,180.00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鉴字【2010】第01020106号”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海通证券发表意见同意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107,906,180.00元,已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最后尚未完全结束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合计3个项目终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3个项目中合计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4,005.81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4年7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81.73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6.611,096.611,096.6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2,913.242,913.242,913.2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71.8871.8871.8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81.734,081.734,081.7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变更原因: 1、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计划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自2010年5月以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投入。鉴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已经有了配套的法规,药品的开发和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平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化平台来实现互补,且更为高效;药品的生产也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集团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各药品的生产基地来实现互补,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生产、集中生产等方式;公司急需销售的部分产品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委托生产或其他合作形式进行生产,以提高公司生产基地使用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利用率。 再加上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基本上可以满足后期的新产品转产业化时所需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由于几年来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继续进行注射用苏拉明 钠治疗手足口病临床研发价值不大,未来公司将在苏拉明其他适应症方面开展相关研究。考虑到药品研发周期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根据公司目前资金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购买治疗‘手足口病’ 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3、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目前公司本项目地属中山市翠亨新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深中通道中山一侧的第一站,根据2019年6月27日中山市颁布的《中山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该项目所在地块在翠亨新区的新型产业用地规划范围内。新型产业用地是指符合中山产业发展导向,融合研发、创意、设计、
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生产性咨询服务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产业用地,与该项目原定的建成含综合制剂车间的药品生产基地的规划不一致,未来无法满足当地新的规划要求。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地规划要求对该项目资产进行合理处置。 以上三个项目的决策程序: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计划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再加上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基本上可以满足后期的新产品转产业化时所需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 2、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由于几年来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继续进行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临床研发价值不大,未来公司将在苏拉明其他适应症方面开展相关研究,因此该项目的后续研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 3、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受当地政策变化的影响,公司战略也做出相应调整,导致该项目的进度未达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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