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方文彬述职报告
本人自2018年5月起担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2024年5月离任。任职期间,始终坚持独立、专业、审慎的履职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治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1月至5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文彬,男,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西北师范大学助教、兰州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现任兰州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兰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理事,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1月至5月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4 | 4 | 0 | 0 | 否 |
任期内召开股东会次数 | 参加股东会次数 |
2 | 2 |
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股东会及独立董事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资料进行了仔细认真的审阅,会议中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表决中结合自身对公司的了解以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行使独表决权,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本人对任期内所审议的议案均充分、客观的表达了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4 | 4 | 2 | 2 | 3 | 3 |
1、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参与了:审计进场沟通、年审会计师履职评价、《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与议案的讨论、审议,并与年审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内审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就内控制度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信息披露合规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和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2、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本人参与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汇报等事项的谈论、审议,本人结合自身履职情况、政策监管方向及公司战略重心,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3、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中,本人对《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依法依规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应尽的监督与判断职责。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人始终关注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高管行为的诚信性,监督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利用到公司参会及现场工作时间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信息,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以及利用邮件、移动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在参会及现场工作时间,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咨询、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回复公司的咨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积极的配合与必要的保障。
(五)与内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2024年1月至5月,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认真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相关部门就审计进场沟通、年审会计师履职评价、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深入交流。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4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2024年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年没有单独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合规性
2024年1月至5月,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合规性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定期报告编制合规、内容准确、发布及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发现误导性称述,虚假记载或重大疏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整体信息披露质量良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必要的关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汇报并发表了意见。整体来看,高管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履职期间,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事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文彬)》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 文 彬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