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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海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260,97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332,598.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859,269.05元,募集资金净额434,473,32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4日全部到账,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9-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43,332,598.52
减:各项发行费用8,859,269.05
募集资金净额434,473,329.4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100,000,000.00
加:待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559,269.05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70,410.81
其中:本年度收到的利息收入70,410.81
减:银行手续费6.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7,103,003.3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分行8210000010120100358206337,103,003.3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9-00127号),认为海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对账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会计凭证;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材料;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等沟通交流;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方式,对海默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一凡庾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27 日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434,473,329.4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都发生重大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34,473,329.47434,473,329.47100,000,000.00100,000,000.0023.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4,473,329.47434,473,329.47100,000,000.00100,000,000.0023.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34,473,329.47434,473,329.47100,000,000.00100,000,000.0023.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不适用
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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