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352,941股,发行价格为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8.5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7,297,455.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702,542.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9日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第00079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 | 14,000.00 | 12,500.00 | 6,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2 | 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 | 55,050.00 | 50,000.00 | 26,270.25 |
3 | VR场地运营中心 | 36,000.00 | 36,000.00 | 36,000.00 |
合计 | 105,050.00 | 98,500.00 | 68,270.25 |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VR场地运营中心”项目由于受宏观环境变化、场地运营经济效益不及预期、VR行业技术革新、消费者消费习惯变化等原因影响,预计未来效益实现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继续按原计划建设“VR场地运营中心”项目存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可能。结合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效益,经过充分论证,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VR场地运营中心”,并将“VR场地运营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投入“数字沉浸式应用场景内容开发”项目、“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变更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 | 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 | 14,000.00 | 6,000.00 | 6,000.00 |
2 | 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 | 55,050.00 | 26,270.25 | 26,270.25 |
3 | VR场地运营中心 | 36,000.00 | 36,000.00 | 1,985.21 |
4 | 数字沉浸式应用场景内容开发 | 10,000.00 | - | 10,000.00 |
5 | 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 | 5,000.00 | - | 5,000.00 |
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19,709.58 |
合 计 | 68,270.25 | 68,965.04 |
注: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大于变更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金管理
及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用途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00078801600001792 | 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 | 1,012.37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510180802295000 | 数字沉浸式应用场景内容开发、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VR场地运营中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43.18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00078801400001899 | 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VR场地运营中心 | 65.67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 | 338972075132 | 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 | 45.84 |
合计 | 4,467.06 |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1)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2) | 利息收入净额(3) | 节余募集资金 (1)-(2)+(3) |
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 | 26,270.25 | 26,057.81 | 451.86 | 664.30 |
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 | 6,000.00 | 5,751.01 | 95.19 | 344.18 |
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 | 5,000.00 | 4,999.30 | 47.39 | 48.09 |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其中“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664.30万元(含利息收入),“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节余的募集资金344.18万元(含利息收入),“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 节余的募集资金48.09万元(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划、审批,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以上三个项目形成了资金节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VR数字资产生产项目”、“适用于VR开发的AI虚拟生态引擎系统”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平台建设及运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56.57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专户的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