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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6529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6529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6520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数字政通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数字政通公司2024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数字政通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数字政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34.18 34.18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总计--- 33,094.49 3,802.06 321.97 3,127.98 34,090.54--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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