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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艳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丹女士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刘小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延安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2017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延安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延安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2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现有组织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董事简历高艳伟先生,1985年出生,2011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和风险管理部工作;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处处长;2017年5月至2022年8月先后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法务二处副处长、法务二处处长、法律风控部高级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先后任中交集团新产业发展事业部(中交产投)法律审计部副总经理、中交集团新产业发展事业部(中国城乡)法律风控部副总经理;2024年7月起任中交集团新产业发展事业部(中国城乡)法律风控部总经理。

高艳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高级副总裁简历

刘小丹女士,1982年出生,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高级副总裁。2009年4月起先后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发展部工作;2019年1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综合处处长;2020年4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2021年1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9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7月起任新产业发展事业部(中国城乡)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现代企业治理研究中心、改革办公室)总经理;2025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年5月起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刘小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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