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4月1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至2025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24,445,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349,693,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7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74,752,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525,2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反对票8,197,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723,1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832,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5%;反对票8,197,510股;弃权票723,125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604,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反对票8,12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719,5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911,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8%;反对票8,121,610股;弃权票719,525股。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375,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票9,035,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6%;弃权票1,034,81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682,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3%;反对票9,035,593股;弃权票1,034,813股。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386,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对票9,030,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6%;弃权票1,029,11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693,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4%;反对票9,030,593股;弃权票1,029,113股。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449,2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对票9,271,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弃权票724,71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756,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6%;反对票9,271,893股;弃权票724,713股。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346,2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票9,403,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8%;弃权票696,31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653,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9,403,293股;弃权票696,313股。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308,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票9,359,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8%;弃权票777,3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61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1%;反对票9,359,593股;弃权票777,325股。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1,437,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反对票12,466,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弃权票541,7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1,744,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27%;反对票12,466,610股;弃权票541,725股。
9.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446,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对票9,21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弃权票781,3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753,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6%;反对票9,217,571股;弃权票781,325股。
1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1 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245,386,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反对票28,689,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4%;弃权票712,125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45,350,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30%;反对票28,689,904股;弃权票712,125股。
10.02 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245,392,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反对票28,711,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5%;弃权票684,425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45,356,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30%;反对票28,711,504股;弃权票684,425股。
10.03 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245,414,0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反对票28,728,0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6%;弃权票646,725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45,378,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31%;反对票28,728,021股;弃权票646,725股。
10.04 与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265,252,9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反对票8,851,8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2%;弃权票684,025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216,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53%;反对票8,851,827股;弃权票684,025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4,315,6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票9,306,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弃权票823,71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4,622,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96.31%;反对票9,306,510股;弃权票823,713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1,958,0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反对票11,796,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3%;弃权票691,1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2,264,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45%;反对票11,796,693股;弃权票691,142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1,910,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反对票11,809,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3%;弃权票725,5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2,217,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44%;反对票11,809,593股;弃权票725,542股。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延吉海信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496,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票8,071,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877,5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803,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4%;反对票8,071,910股;弃权票877,542股。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385,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票8,152,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907,7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692,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0%;反对票8,152,710股;弃权票907,725股。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西安碧水湾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329,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反对票8,167,6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948,425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636,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68%;反对票8,167,627股;弃权票948,425股。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青岛水务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615,367,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票8,149,4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928,842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65,674,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0%;反对票8,149,453股;弃权票928,842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