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南都电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秉持对全体股东的责任感,尽职尽责地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能。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致力于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公司监事会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的审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等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审议。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严谨地履行了其监督职责,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监事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健康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对外投资的合理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完善性等关键领域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与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6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以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同时,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经过审查后认为,公司在过去一年的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且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得以顺利执行,公司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此外,监事会确认在本年度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在报告期间,公司监事会通过聆听财务部门的定期工作汇报、细致审查和核实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文件,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与评估。监事会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在2024年度,监事会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执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成熟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状况保持健康,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及计量均真实可靠;公司的定期报告准确、全面地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细致审查之后,监事会达成一致意见:在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来使用募集资金。监事会确认,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任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没有发生任何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在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涉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了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经过全体监事的细致审核,监事会一致认定:所涉及的对外担保事项,无论是内容还是审议过程,均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求,交易行为严格依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机制公正合理,符合商业逻辑与规律,确属正当的商业往来。此外,交易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不仅契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相吻合,且在实际运作中得以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显著的风险防控作用,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与高效开展,有效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同时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根本利益。此外,《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报告真实、全面地展现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秉承严格依法行事的原则,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监事会将恪守职责,忠诚勤勉,致力于提升履行职责的效能和素养,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强化自我学习,以法律为准绳,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监督。将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活动。同时,通过细致审查财务报告,监事会将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