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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3: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400134证券简称:金刚3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长期挂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清理、核销。

本次核销涉及应收账款3笔,核销金额64,432.5元;本次核销涉及其他应收账款

笔,核销金额4,203,895,369.96元,其中大股东资金占用

笔,核销金额4,182,807,142.93元,为原下属子公司担保代偿1笔,核销金额21,088,227.03元。上述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合理性说明本次核销的对应款项账龄较长,经公司采取多方式催收,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或采取措施后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要求,公司对该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核销后,公司对上述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3豫

号之三的决定对此部分其他应收款,重整程序后仍将积极采取清收、诉讼追收等手段,同时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刑事追赃追回损失。追回资产归公司所有,全体股东按持股份额享有权益。

三、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针对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五、备查文件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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