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铁波)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津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宋铁波,2019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期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战略与制度环境的协同演化。现兼任上市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出席会议7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4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出席会议2次,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4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事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审计委员会共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发现的整改落实。
(五)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了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及整体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测试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及合理性等,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的经营管理建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公司内部会议、到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长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了解了公司战略规划和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具有相同的知情权,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与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和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及其配偶蔡春艳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为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额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4年,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核,认真阅读并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本人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客观评价,通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推选出承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交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保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制定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查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和发放情况,确保薪酬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五)股权激励事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21.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于提交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未来的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宋铁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