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3-06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500万股。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4.74元。
5、归属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1)授予日期:2021年8月10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股) | 占授予权益 总数的比例 | 占草案公布时 总股本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郑立坤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320 | 6.40% | 0.03% |
陈凯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30 | 2.60% | 0.01% |
黄建海 |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30 | 2.60% | 0.01% |
程磊 | 副总经理 | 130 | 2.60% | 0.01% |
杨浩 | 合规总监 | 70 | 1.40% | 0.01% |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13人) | 3,720 | 74.40% | 0.36% | |
合计 | 4,500 | 90.00% | 0.4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20%;2)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7月29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23.56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1)授予日期:2022年7月29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职务 | 获授数量(万股) | 占预留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3人) | 600 | 100% | 0.05% |
预留部分合计 | 600 | 100% | 0.05%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总股本的20%;
2)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相关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77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至4,411.70万股。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74元/股调整为28.8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11.70万股调整为5,294.0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600万股。
2、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相关议案: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06.576万股;因公司业绩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1588.212万股及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300.00万股;作废离职人员涉及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5.316万股及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2.025万股。综上所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72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至1552.896万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41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至297.975万股。
上述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3年4月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3,214,162,5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4月18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Q=Q0×(1+n)=1552.896万股×(1+0.2)=1863.4752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28.88-0.07)元/(1+0.2)=24.01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Q=Q0×(1+n)=297.975万股×(1+0.2)=357.57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23.56-0.07)元/(1+0.2)=19.58元。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调整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的依据、原因及调整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