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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贵)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也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交流和沟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本人认为: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要求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2年1月24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28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1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2年10月31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现场考察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度共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相关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相关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促进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监管要求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于2023年1月20日届满,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贵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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