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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
东方财富: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继续开展合作,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4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有关最高额保证合同解除。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3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原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25年6月17日,公司及天天基金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自2025年6月17日起,上述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解除,天天基金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因上述授信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解除授信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公司不再对上述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025年6月18日,公司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天天基金业务发展需要,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天天基金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合作事项为天天基金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4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3、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4、注册资本:人民币33,800.00万元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其实

7、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基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8、天天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223,165.042,356,043.37
负债总额2,049,631.302,185,610.10
银行贷款总额847,144.84498,080.76
流动负债总额2,046,483.042,182,409.7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173,533.74170,433.27
资产负债率92.19%92.77%
项目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72,592.69285,289.97
利润总额4,102.8717,648.81
净利润3,073.4715,119.23

9、天天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审议程序

天天基金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继续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一年,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综合授信,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为

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40.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2025年4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自本项议案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公司为天天基金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向天天基金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亿元,本公告所述相关担保合同生效后,公司2025年度为天天基金提供担保可用额度剩余97.0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诉讼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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