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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票代码:

300059

股票简称:东方财富

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恪尽职守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

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保障了信息流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更好地维护了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审议的财务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对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四)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相关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境外子公司哈富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要求,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格执行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确保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公司监事会取消之前,我们继续本着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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