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朱宝钦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朱宝钦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宝钦先生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芸女士,于2015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陈芸女士自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芸女士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芸女士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郭杭翔先生自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郭杭翔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杭翔先生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安永华明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