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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53,846股,发行价格为 10.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8,990,383.02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343,990,383.02元,扣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962,081.13元。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元,募集资金各年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41,962,081.13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073,103.0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2,632,518.18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96,927.03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26,553,386.98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801,622.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48,235.02
募集资金2024年12月31日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2月1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应当及时通知该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余额(元)资金用途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支行3005190947343,990,383.02吉林化工园区 绿色循环经济 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一期)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 号2024年12月末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北京城市 副中心支行30051909470.00活 期
合计0.00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海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005190947)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已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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