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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2024年度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宁,196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系统工程博士。自2001年起执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曾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MBA中心主任,现任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管理会计、项目成本管理,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出具《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宁707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提升内控管理,保障公司稳健运营。2024年,公司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密切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8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议等形式,通过电话、网络、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给予了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所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均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审计意见。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

(四)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的报酬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于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此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审核了被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周 宁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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