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北京、上海、重庆、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0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底共有从业人员2898人。
业务信息:2024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8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资产均值124.75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单鹏飞,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从冲,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管咏,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单鹏飞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从冲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管咏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3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
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