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郭晋龙 | 7 | 1 | 6 | 0 | 0 | 否 | 1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上市公司制度完善及薪酬考核体系等方面均发表了建议和意见。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在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在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份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电话/微信/邮件沟通、现场工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动态。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调研走访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多次与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晋龙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