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陆克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82年2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2年4月-2025年4月。
2006年6月至今在深圳大学任职,现担任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科带头人等。
2020年9月,陆克中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并于2023年12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陆克中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参加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式参 | 亲自出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 |
次数 | 席次数 | 加会议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数 | 两次未出席会议 |
5 | 3 | 2 | 5 | 0 | 0 | 否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2 |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备注 |
3 | 3 | 0 | —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凭借专业判断和审慎态度,对提交至独董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事项进行了研究学习,有效帮助公司识别并减少运营风险。同时,我始终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置于首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的决策与运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是我在报告期内具体审议的事项:
发表意见的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意见的类型 |
2024年3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 |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同意 |
2、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
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 | |
5、关于申请使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6、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
2024年8月12日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董专门会议 | 1、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金华威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9月2日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董专门会议 |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金华威少数股东45%股权的议案 | 同意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讨论;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次现场参加独董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或远程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会议期间和现场考察期间,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详细汇报了行业、市场、财务等经营管理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四、其他事项
1、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克中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