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4月3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73.26万元,同比下降9.22%;利润总额3,814.39万元,同比增长9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3.97万元,同比增长57.82%;基本每股收益0.1317元,同比增长57.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0%,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3.97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181.99万元。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7.98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83,237.25万元,盈余公积余额5,733.33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26.77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83,597.25万元,盈余公积余额5,740.60万元。
因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和股票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认为:因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七、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八、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遵立、
占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十五、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遵立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应用物理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曾任湖北省襄樊市仪表元件厂技术员、销售经理,2004年至2007年任襄樊台基公司营销中心市场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任襄樊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营销总监,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自2008年8月起任本公司营销总监,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遵立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通过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占超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湖北省工商管理学院,大专学历。自2006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片区业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销售总监。
占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