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说明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龙机电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对中审众环进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