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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7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包志方先生及董事唐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82,950,9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1%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拟计划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74,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持有本公司股份6,107,9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的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拟计划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26,9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包志方先生以及董事、副总经理唐宇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1包志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82,950,95219.81%
2唐宇董事、副总经理6,107,9521.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主要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声明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仍然充满信心,仍将长期坚定地持有公司股份。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股份数量、方式、价格、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包志方8,374,934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2.00%
唐宇1,526,988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0.36%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限售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方先生及唐宇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

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限售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董事、副总经理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7月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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