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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宝通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拟与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信铁”)签订《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研发”)98%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9,800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通研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UT11X3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泰路243号

5、法定代表人:林杰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5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制造;风动

和电动工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自然人陈哲敏持股60%,自然人林杰持股4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8,253.94
营业利润652.47
净利润633.62
资产总额8,016.57
负债总额4,775.66
净资产3,240.91

11、无锡信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经查询,无锡信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28EK87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

5、法定代表人:陈希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8月1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宝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5年5月31日 /2025年1-5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10.44-
净利润- 10.44-
资产总额9,944.56-
负债总额5.00-
净资产9,939.56-

11、宝通研发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通研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公司不存在为宝通研发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存在公司为宝通研发代垫的5万元费用。宝通研发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13、本次交易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宝通科技1,500.00100.00%30.002.00%
无锡信铁//1,470.0098.00%
合计1,500.00100.00%1,500.00100.00%

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易价格及付款安排

1、第1笔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3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第2笔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800万元(大写:肆仟捌佰万元整)。

3、第3笔转让价款:乙方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4、如果乙方未能在2025年10月31日前付清前述款项的,则自2025年11月1日开始,乙方按照逾期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直至付清全部尾款及逾期利息。

(二)股权交割

1、交割时间:股权登记手续全部先决条件满足后,甲乙双方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成目标公司98%股权交割的工商登记手续。因乙方付款进度或工商行政审批时限因素,前述交割手续完成时间可以顺延,但最晚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交割先决条件是指:乙方已经按约定支付完成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交割要求:在交割先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准备目标公司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材料;乙方自交割完成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拒绝办理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

(三)过渡期条款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自觉接受乙方监督。

(四)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定价、评估情况

(一)目标公司的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聘请了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评估。无锡安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编号为锡安瑞评报字(2025)第B05号的《关于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资产基础法。经评估,宝通研发资产账面价值9,944.56万元,评估价值10,010.60万元,增值66.0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5.00万元,评估价值5.00万元,增值0.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9,939.56万元,评估价值10,005.60万元,增值66.04万元。

(二)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是基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净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005.60万元。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考虑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后,确定本次转让宝通研发98%股权的价格为9,800万元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部署作出的长远决策,旨在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提升效益,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关于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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