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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6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与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信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研发”)98%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9,800万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通研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确保本次交易高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之“五、行权安排”的规定,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截至2025年5月30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3,174,973份,到期未行权300,500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300,5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孙业斌先生、周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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