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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暨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人

3. 涉案的金额:12,458,119.84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此案件处于诉讼未开庭审理阶段,判决结果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为准。

一、本次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光电”)于近日获悉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胜建设”)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因施工合同纠纷,向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河门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清河门区法院冻结四川中蜀相关银行账户。

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被冻结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账户余额(元)备注
1建设银行XXXX支行5105018865XXXXXXXXXX基本户1,093,711.26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2中信银行XX支行3205016207XXXXXXXXXX一般1,265,304.58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
3中信银行XXXX支行811070101XXXXXXXXXX一般户96,158.18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XX支行9740007880XXXXXXXXXX一般户3,368.23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XX支行9740007880XXXXXXXXXX一般户1,897,792.33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XX支行9740007880XXXXXXXXXX一般户445,265.17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XXX支行91101901XXXXXXXXXX一般户6,603.35本次冻结金额12,458,119.84元
合计4,808,203.10

经核查确认,昊胜建设为公司项目建设分包方,本次诉讼理由为公司未收到涉案项目发包方的工程费用,因此未给分包方昊胜建设支付分包工程费,昊胜建设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公司上述银行账户,本次保全金额共计12,458,119.84元,实际冻结金额4,808,203.10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兵

被告一: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逯焕保

被告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被告三: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辉

被告四:阜新晶步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继东

(一)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工程款12458119.84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三、判决情况

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尚未裁决。公司已联系清河门区法院获取本案起诉材料,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后续收到相关文件将及时履行诉讼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诉讼、仲裁事项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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